按照市委、“美麗南昌·幸福家園”市容環境綜合整治活動精神,為切實有效解決影響居民身心健康和居住環境的油煙污染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江西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 及《南昌市2018年藍天保衛戰綜合實施方案》,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一般,先街面、后縱深”的工作思路,通過開展餐飲油煙污染整治,禁止城區露天燒烤;推動餐飲店安裝油煙凈化裝置,嚴格控制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綜合樓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有效降低大氣污染物排放。
二、組織領導
成立餐飲油煙污染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餐飲油煙污染整治工作的領導、組織、部署和研究,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秦 芳 市城管委黨委委員、市城管支隊支隊長
副組長:羅謹宇 市城管支隊副支隊長
成 員:熊林梁 東湖區執法局局長
黃志進 西湖區執法局局長
趙 波 青云譜區執法局局長
余國權 青山湖區執法局局長
羅 杰 灣里區執法局局長
黃 華 高新區執法局局長
曹曉明 經開區執法局局長
黃作霖 紅谷灘新區執法局局長
涂艷彬 南昌縣城管委主任
胡必鵬 新建區城管委主任
劉細華 進賢縣城管委主任
謝和秦 安義縣城管委主任
程小桃 市城管支隊三大隊大隊長
方 政 市城管委市政綜合執法處處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城管委市政綜合執法處,具體負責指導、協調、推動餐飲油煙污染整治工作有序開展。
三、工作任務
一是開展露天燒烤整治,各縣區劃定并逐步擴大禁止露天燒烤區域,自5月起至10月,開展露天燒烤專項整治,取締露天燒烤經營場所。二是加快推進油煙凈化設施安裝,各城(縣)區執法局對現有餐飲店進行摸底,建立臺賬,并與餐飲單位簽訂污染排放治理承諾書,督促餐飲經營單位盡快安裝設施。
四、實施步驟
(一)調查摸底階段(2018年4月)
各城(縣)區執法局對本轄區范圍內餐飲店、燒烤店、單位食堂進行摸底,掌握辦理證照、油煙凈化設施安裝、無煙燒烤爐具使用情況,并建立臺賬。要上門入戶宣傳大氣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規,引導經營戶自覺安裝油煙凈化裝置。
(二)推進階段(2018年4月-2018年11月)
1.劃定禁止露天燒烤區域。6月底前,各縣區執法局要報請縣區、管委會批準,劃定并公告禁止露天燒烤區域范圍,禁止并取締城區公園、餐飲單位設置的露天燒烤經營場所。
2.開展露天燒烤整治。5月至10月期間,各縣區執法局要組織開展露天燒烤、夜市排檔的專項整治,對非無煙燒烤爐具進行收繳,依法查處露天燒烤行為。
3.推進油煙凈化設施安裝。2018年底前,主城區餐飲企業(含食堂)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實施臺賬、動態管理。
4.查處油煙污染。對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或油煙凈化設施不正常使用的,或超過排放標準排放油煙的,一律責令改正并實施行政處罰,拒不改正的,責令停業整頓。
5.嚴控新增污染源。嚴禁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綜合樓以及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城管執法部門在項目建設、裝修階段要進行詢問了解,對發現在禁止場所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的,要立即責令停工,并告知環保部門和審批部門。
6.強化督導檢查。市城管支隊要加強對各縣區餐飲油煙污染整治工作的日常督查和空氣重污染的督查,下達督辦通知,復核整改形成督查臺賬
(三)總結階段(2018年12月)
各部門認真總結推進階段活動經驗,找出餐飲油煙污染整治工作推進過程中的問題與不足,將強化日常管理與建立長效機制相結合,加強日常監測,鞏固提升工作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各部門、單位要高度重視餐飲油煙整治工作,加強領導、強化措施、狠抓落實,保障餐飲油煙整治工作所需的人、財、物,扎實推進整治工作。
(二)抓好統籌,加強配合
各城區、開發區(新區)要有責任擔當意識,統一領導轄區內餐飲油煙專項整治工作,完善餐飲油煙監管工作機制和部門協調配合機制,充分發揮職能部門的作用,整合資源,發揮合力。
(三)突出地方,綜合施治
餐飲油煙整治工作涉及面廣、情況復雜,要切實加強分類指導,堅持政策疏導與經營自律相結合,日常監管和集中查處相結合,綜合治理打擊相結合,采取分步驟、分區域,集中整治,使餐飲店達到“證照齊全、設施完備、管理規范”的工作目標。